“4+2”工作法也叫“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提议,再由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决议,决议和实施结果都要向全体村民公开。
“4+2” 工作法把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置于村党支部的领导之下,要求村党支部把中央精神、上级要求和本村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谋划村里发展的重大问题,着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村党支部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的村级重大事项,事先广泛征求村民、村民代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由村党支部充分讨论、形成共识。这就使基层党组织牢牢掌握着农村工作的主动权和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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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生产经营方式和乡村治理机制都发生了深刻变革,对农村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挑战、新要求。村党支部要在新形势下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必须转变以往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为有效解决村“两委”的关系问题,“4+2”工作法中确立了村“两委”商议机制,就是在建立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对村级重大事项,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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