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名
在西藏自治区东北部、他念他翁山北部,北邻青海省。属昌都地区。面积1.1万平方千米。人口6.2万。辖2镇、14乡。县人民政府驻丁青镇。丁青,系用汉字译写的藏语地名。丁,为上面、上部,顶的意思;青,指大、广。丁青,在此指大台地或上部广阔的涵义。曾译定青、霍尔丁青、穹布丁青、穷布丁青。元代为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地。后为明时形成的霍尔三十九族(即指蒙古人的三十九个部落,简称“三十九族”。现县境原为三十九族之一部分)辖地。先归据青海的厄鲁特蒙古土默特等部管辖,明崇祯十年(1637年)又被和硕特蒙古固始汗统辖。清顺治始管辖该地。雍正三年(1725年)归青海办事大臣辖,设三十九族“基巧”(总管),府驻丁青,直属理藩院夷情衙门。乾隆十六年(1751年)划归驻藏大臣直辖。1916年原西藏噶厦地方政府将“三十九族”改置“霍尔基”(即霍尔地区总管)。1942年又将“霍尔基”划入新成立的“绛曲基巧”,简称“绛基”(即藏北总管)辖区。“三十九族”先后被分置为丁青、巴青、比如、色札、尺牍、聂荣六宗,其中丁青宗为1916年设置。清末曾设九族县。1950年起丁青、色札、尺牍宗等原“三十九族”区域,先后属昌都人民解放委员会辖。1960年并丁青、色札、尺牍三宗,改设丁青县,属昌都专区。1970年属昌都地区。地处唐古拉山东南延与藏东峡谷地的结合部,为怒江水系流域。地形复杂,平均海拔4100米,相对高差2000多米。属温带高原气候。以牧为主的半农半牧经济,另有一定的森林资源。畜产有牦牛、犏牛、藏系绵羊、山羊、马匹等。农产有青稞、小麦、豌豆、油菜籽等。主要树种为松、杉、桦等。野生动物有藏野驴、野牦牛、鹿、猞猁、獐、水獭、旱獭、狐狸、熊以及藏雪鸡等。产冬虫夏草、党参、知母、贝母、红景天、大黄等药材,其中冬虫夏草产量极丰。矿产有铬、金、锑、锡、煤、朱砂、玉石、石膏、玛瑙等。有生产民族手工艺品的编织、地毯、氆氇、马具、制陶等厂。黑昌公路穿越县境。名胜古迹有孜珠寺。
县的字典解释 县 (縣) xiàn 中国省级以下的一种行政区划
1957年置。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辖邕宁、宾阳、横县、武鸣、上林、马山、崇左、隆安、龙津、大新、天等、扶绥、上思、宁明等14县和都安瑶族自治县。专员公署驻南宁市。1958年改名南宁专区。
标签:丁青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