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正职:
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省(党、市)委书记、省长(政府主席、市长)、政协主席、人大常委会主任、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委和司令员(明确为正部长级)。
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中央纪委正部级副书记、中共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特殊副职及办公室主任(中联部部长、中宣部副部长、中组部副部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如铁路总公司总经理、中投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中央委员一般由省部级正职担任。
省部级副职: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吉林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省委常委、政协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区长)。
扩展资料:
省部级:指正部长,中央办公厅常务副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中央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总局和事业单位局长、主席(如银监会等三会),人民银行行长,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最高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中纪委副书记等人。另外还包括:
1、23个省的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主任,省政协主席。
2、5个自治区党委书记,主席,区人大主任,区政协主席。
3、4个直辖市的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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