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孕妇在妊娠期间,尤其是妊娠早期,会出现全身或局部性皮肤瘙痒,程度有轻有重,严重时能令人坐卧不宁,难以忍受,这种病症就叫妊娠痒疹。
通常将其分为急性痒疹、慢性痒疹和症状性痒疹三型。
皮疹于分娩后1个月内自行消退,瘙痒也随之消失。也可以持续数月或下次妊娠时有可能再发,有人认为妊娠痒疹是一种轻型妊娠丘疹性皮炎。
出现红色或淡粉红色丘疹,患者会感到瘙痒,一组伴有剧烈瘙痒的小风团样斑丘疹及慢性疱疹,通常将其分为急性痒疹、慢性痒疹和症状性痒疹三型。
皮疹于分娩后1个月内自行消退,瘙痒也随之消失,不过容易留下色素痕迹,也可以持续数月或下次妊娠时有可能再发。
初孕妇通常不患妊娠痒疹,临床上常按皮疹出现的时期分为以下两型:
1、早发型妊娠痒疹:由于发生在妊娠前半期,尤其多在妊娠第3、4个月时发生而得名。丘疹好发于四肢伸侧、躯干上部、上臂、股部,呈两侧对称分布,圆形,粟粒大至绿豆大,顶端略扁平,初起白色,以后呈深红色、淡红色或正常肤色。
丘疹周围有荨麻疹样红晕,经数天或数十天丘疹可消退,但又可有新丘疹再发生。由于瘙痒剧烈,夜间尤甚,搔抓使丘疹上覆盖黄色痂皮。痂皮脱落后,局部遗留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
2、迟发型妊娠痒疹:多发生在妊娠最后2个月时,尤其是产前2周之内。皮疹形态与早发型妊娠痒疹相同,还可见到丘疱疹及风团样皮疹,酷似多形红斑。
皮疹多先发生在腹壁陈旧妊娠纹(萎缩纹)上,随后可迅速向全身扩展。瘙痒剧烈,因搔抓可见抓痕、血痂及苔藓样变等继发性皮疹。本病在分娩后2~3周会自行消退,遗留暂时性色素沉着。
(责编:杨绮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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