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中旬,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12329热线咨询的10个高频问题(点击查看),专门发布了一组业务问答。业务问答对于在京外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有了更细致的解读。如果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且没有购房提取记录,购买天津、河北省内住房或购买亲属所在地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19年3月发布):
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
1、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
2、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购买天津、河北省内住房或购买亲属所在地住房(如姥姥家)。
对比之前的政策(2018年9月17日施行):
1、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购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或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2、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购房提取记录的,不能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新政策解读:
一直以来,购买京外住房,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业务问答中表明,异地购房提取的地区范围不再局限于户籍所在省的省会城市。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提取并非贷款业务,是在京外已购买住房后,再来北京提取公积金。
举个例子:
①如果您户籍是辽宁省锦州市,只要没有北京的购房提取记录,那您在辽宁省各地买住房都可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而之前只有购买北京、锦州、大连三个城市的住房才能提取公积金。
②如果您在北京无房,但买了周边河北、天津或者是亲属所在地(如姥姥家)的住房,也可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对户籍有明确要求,京籍、非京籍均可。
还有一件事需要提醒各位:在异地购房提取过程中,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信息要与购房所在地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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