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P(deliveredatplace)是指目的地交货,在DAP中,从卖方至买方目的地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费用都由卖方承担,卖方还要承担办理出口、进口清关手续的费用和责任,是贸易术语中卖方责任、风险最大的一个。DAPSHANGHAI即目的地是上海。DAP贸易方式中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FOB(FreeOnBoard),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一般指船上交货价亦称“离岸价”。FOBSHANGHAI即上海港是起运港,卖方只负毁滚或责起运港上的人民币费用即可。FOB对卖方有利;FOB贸易方式中买方必须从完成交货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且必须办理货物出口相关手续。拓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第213号令)第五条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运输纤伍及其相关费用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与运输有关;应计算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由买方实际支付、应当支付的。一、与运输有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与运输有关备慧:1.进口货物的基本运费;2.进口货物的运输附加费;3.引航费、拖轮费、解缆费等港口费用;4.运输途中发生的仓储费用;5.运输途中产生的其他费用。二、应计算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境内输入地点,是指在承运进口货物的国际航行运输工具进入我国关境后,进口货物首次离开该运输工具的地点。起卸前,是指货物起卸行为开始之前。“起卸前”是区分各项费用需不需要申报的重要节点。起卸后的费用不需要申报。三、由买方实际支付、应当支付的进口货物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应当按照买方实际支付、应当支付的费用计算。对于起卸前已经计入进口货物的实付、应付价格中的,不应重复计入完税价格。海关提醒:若同时符合以上三点,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应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不同的物流代理对于附加费的处理方式不同。如果相关附加费用未包含在运费中,而是由物流代理单独收取,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应该调整计入完税价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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