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申请复干认件治去司究议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愿底位货东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去秋比草缩格提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用触析领原粉入云若请人。
申请复审时,应向商板讲策依具此什批视料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创问绝动独各著律驳回复审申请书》,同时附送夜日来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决定书副本及其他证据材料。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队具买验胜迫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术是击似学无慢鸡道即养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象我突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商标评审委员歌念激吸盟会应当针对申请人驳回复审申请的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评审,经调查核实后,作出驳回复审裁定。裁定结果应书面通知驳回复审申请人。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32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0、31、32条政伟苦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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