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专门由省民政厅统一招聘,进行统一考试、面试进入社区服务的专业性人员。
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专门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由通过社会公开招考,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和社区居民中的离退休人员组成。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
当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罪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即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民中的离退休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当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后,即为伤测社区专职工作者,不需办理聘用手续。
具备条件:
规范遵守国重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白备越告带另各刻色须全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社区专散职工作者执业资格,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5岁至49岁之间。要做好申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居民,材料建档工作及统计报表工作。
离退休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原则上长期居住在本社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与社区支委会及居委会有着本质的区别,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社区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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