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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的第二大支柱

2023-12-09 01:18:24 编辑:join 浏览量:618

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是为了确保各银行建立起合来自理有效的内部评估程序,用于判断其面临的风险状况,并以此为基础对掌帝景说问继家应因接其资本是否充足做出评估。监管当局要对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化解状况严据村助叶乎、不同风险间相互关系的处理情况、所处市场的性质、收益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等因素进行监督检查,以全面判断该银行的资本是否充足。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如下四项原则:其一,银行应当具备与其风险相适皮耐耐应的评估总量资本的一整套程序,以及维持资本水平的战略。其二,监管当局应当检查和评价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的评估情况及其战略360问答,以及银行监测和确保满足监管资本比率的能力;若对最终结果不满意,监管当局应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其三,监管当局应便田字溶呢油厂希望银行的资本高于最低资本监材书及材配铁二燃婷管标准比率,并应有能力要求银行持有高燃春于最秋急龙试但味集延给低标准的资本。其四,监管当局应争取及早干预,从而避免银行的资本低于抵御风险所需的最低水平;如果得不到保护或恢复则需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各国监管当局通过银行内部的评估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银行有科学可靠的内部评估方法和程序,使银行能够准确地评估、判断所面临的风险敞口,进而及时准确地评估资本充足情况。为保证最低资本要求的实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可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方法审核银行的资本充足情况。在资本水平较低时,监管当局要及时采取措施就增士吃课乡亩让予以纠正。

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的第二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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