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神话的散文
四十岁以前,也曾经想过老了的样子。过了四十,就再也不想了。明天,后天,或者大后天就来的日子,去想也是毫无意义,等着它来就是了。
前一阵太太迷韩剧,我也跟风看了几部,很是惊讶韩国阿加西们的不老神话,记起年前纵贯线来常州演出,四个加起来两百岁的老男人还有如此魅力,确实令人感动。不过男人的老是不必写在脸上的,也许他写在心里。不然,罗大佑怎么会说,是你们的成长感动了自己呢。
日子总是这么过去。一转眼,邻居家的小女孩长成大姑娘,父母却老得很少再出门。
最近在读利文斯顿传记,一个人,三十七年,深入非洲三万里,面对食人族,野兽,奴隶贩子,却从来没有开过一一槍一,带去的只是医药,科学,和圣经。我想这是上帝创造的奇迹。
说起上帝,妹妹自从信奉了基督就送我一本圣经。后来妹夫又送一本。结果一本不知给谁拿去了,另一本放在床头翻翻。只是每次没有看完那些复杂的家世谱系——谁生了谁,谁又生了谁——我就睡着了。可见愚钝的心灵,确有智慧之光照耀的需要。
说到这里我很惭愧。基督教是一个感恩的宗教,基督徒往往是感谢上帝给了这样,又给了那样。我们信的是索取的宗教,大年夜放了炮仗,就要向菩萨要求这样,要求那样——我一点没有贬低国人的意思,我自己就是如此的,还好菩萨也总还能满足一点什么。不过从境界上来说,比基督徒就低了那么一点了。但是有希望总还是好事罢了。
姐姐鼓励我写点东西,而实际上我是很懒,纵然有些想法,也不愿意仔细去搞明白。四十岁的年龄,一般有两种人,一种是该得到的,也基本得到了,今后的日子只是为幸福再修修补补;另一种是,该失去的,都已经失去了,你也没有再失去的资本。
若干年前在南方的一个海滩上,和一位朋友一起坐在沙里看天,午后的陽光晒得人皮肤有点发烫,晒得我有点昏昏欲睡。若干年后在北方的一个海滩上,我一个人喝完酒呆呆的看一群孩子嬉闹。那个朋友曾说,台风季节,你过来听雨。不过我再也没有机会过去。
人生永远在旅途上只是一个传说。人生终究会有停下来的那一天。鲁迅先生说,生活中有太多“冬冬皇皇的`声音,红红绿绿的颜色*”,媒体也不断在提一供着“某名人的饭局,某明星的艳一史”,一段时间下来,读者的脑袋就成了一桶糨糊。当然,我也喜欢这种声音,这种颜色*,只不过除此之外,还不想让自己成为一桶糨糊而已。
利文斯顿走在黑暗大一陆的旷野上,面前是未知的河流,高山,沙漠和森林。在内心召唤他的,是上帝的声音。
不老神话只是一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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