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GR指胎儿宫内生长受限,影响胎儿生长的因素包括孕妇营养、孕妇妊娠合并症、胎盘因素、脐带因素等。
FGR终止妊娠指标需要考虑孕周、病因、监护指标、新生儿监护技术等因素。
1、孕龄<24周或者估计胎儿体重<500克:胎儿明确生长受限,产前诊断确定胎儿有遗传疾病,可以终止妊娠。
产前诊断排除胎儿有遗传疾病,超声检查胎儿脐血流异常,产妇要求结束妊娠时,可以终止妊娠;
2、孕龄24-28周或者估计胎儿体重500-1000克:胎儿明确舒张末期血流缺失或者反向,胎儿为极低出生体重儿,存活率低下。孕妇及家属要求终止妊娠时,可以考虑终止妊娠;
3、孕龄28-32周:胎儿脐动脉血流舒张末期血流缺失或者反向,同时并发静脉导管α波缺失或者反向,完善促胎肺成熟后积极终止妊娠。
如果仅是胎儿脐动脉血流舒张末期血流反向,无其他胎儿宫内窘迫的证据,孕32周前终止妊娠;
4、孕32-34周:如果胎儿生长受限,脐动脉舒张末期血流缺失,无其他胎儿宫内窘迫的证据,积极促胎肺成熟,孕34周前终止妊娠。
如果合并胎心监护异常,静脉导管a波缺失或者反向时,积极终止妊娠;
5、孕龄>34周:如果此时胎儿生长停滞超过2周,羊水过少,胎心监护异常图形,多普勒提示血流异常,也应积极终止妊娠;
6、孕龄>37周:此时胎儿生长受限,也应积极终止妊娠。
胎儿宫内生长受限应及时就诊,在医生指导下找出病因,积极治疗原发疾病,加强胎儿监护,适时终止妊娠。
孕周未达32周者,应使用硫酸镁保护胎儿神经系统。若孕周未达35周者,应促胎肺成熟后再终止妊娠。如果新生儿重症监护技术水平不足,应鼓励宫内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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