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吐槽一下这个问题,女子针灸电疗全身瘫痪,只剩大脑清醒,这个事件。她去做治疗的地方并不是去医院,而是去一个诊所。
为他治疗的医生是一位70岁的老中医吕医生,而不是某某医院的专家教授或者是专科主任。所以这个责任再怎么算也算不到医院的头上,而是这位在诊所里面行医,并且做针灸电疗的医生。
这里面的责任分配可以归为:
一,患者本人:她在做了脊椎手术之后,并没有遵医嘱去做相关的康复,而是听信亲戚所言,去了一个诊所找所谓的老中医去做针灸电疗。这样所发生的医疗事故,她自己本身就有一个责任。因为她在脊椎手术后的表现来看,可以算是恢复良好,是她去电疗导致的医疗事故。
二,她的亲戚。因为盲目的推荐让患者听信所谓的民间偏方或者是电击治疗,而造成这种全身瘫痪的结局。她的亲戚至少有一定的引导因素在里面。
三,最大的责任是诊所的医生。不管他有没有执照或是行医资格,不管他的诊所有没有相关的资质与证明,这个医疗事故是出自他手。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他再怎么狡辩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另外,这位诊所的医生。在记者找上门之后能表示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这种态度。这已经不是一位合格的医生了。医生的医德,他没有。
所以说这个锅不该医院来背,是诊所的问题。诊所与医院还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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