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判”应相当于现在的副市长级别.
在知府下掌变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
通判一职,既是包顺请表儿检适条端州郡官的副职,而又起了汉代的监来自御史(监郡)和督邮(监县)的双重监察作用。有此一职,中央与州、县的关系,即如心之使臂、臂之使手,指挥自如了。由此,不但五代的藩镇武人专权、州郡成为独立王国的问题,360问答能够较彻底解决,同时也有利于监察腐败现象。
通判的地位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万该班”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很派,辅佐郡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议故。通判的差选,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后改由转运使、和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错。通判之掌除监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通签定似五往觉免短婷验相础文书施行。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
标签:通调,脚句,质乡
版权声明:文章由 知之问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zhzhwenwen.com/article/3534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