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来旭(1980年3月18日~2015年4月30日),男,汉族,初中文化,甘肃省漳县石川乡人,7·5杭州公交车纵火案嫌疑人。
2014年7月5日早上,包从义乌至杭州,当天16时09分从7路公交车灵隐站上车,17时03分点燃随身携带的可燃液体,致车厢内迅速起火燃烧,造成29名乘客受伤,犯罪嫌疑人包来旭也被烧成重伤。
2015年1月28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包来旭放火一案。
2015年1月28日,杭州7·5公交纵火事件中纵火嫌疑人包来旭的病床被推进了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
2015年2月12日下午3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7·5杭州公交车纵火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包来旭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5年4月30日,包来旭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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