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见义勇为的生动感人事迹不断涌现,英雄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他们对人生境界的高尚追求。见义勇为自古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深深的扎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见义勇为,是我们中华传统的美德,是我们每个人所推崇的。最近就有一件事情的发生让人愤愤不平。
前些日子,在四川的古蔺县龙山镇发生了一起儿童落水的事故,面对险情,热心村民王高和张洪波迅速跳入河里,将落水的儿童救起。当地的媒体听到消息赶忙过来报道,这样的好心人应该受到人们的尊敬与称赞。但是在当地媒体报道出来,称跳水救人的是当地的社区书记陈凯,而陈凯本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自己当时正在酒楼吃饭,看到儿童落水,就花了15秒钟赶到现场,他当时看到没有人施救,就立马跳了下去,但是事发的时候陈凯只是站在岸上看着而已,并没有下水,而下水救人的则是王高和张洪波。
在报道发表后,遭到了当地村民的质疑,明明是王高、张洪波下去救的人,怎么最后变成了社区陈凯书记救得人呢,为此当地媒体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击者口述有误,书记当时在岸上。即使社区书记当时就在旁边,没有下水,也不能说自己下去救得人,不能夸张自己,更不可以不能抢村民的功劳。
对于见义勇为事件是大家都很提倡去做,但是没做过的事,就不要把功劳记到自己身上,更不应该去抢别人的功劳,这也会对后续的媒体报道、表彰奖励造成误导,也暴露了自己虚伪的面目,也对救人者造成了不公平的对待。见义勇为是好事,但是见义勇为上的抢功,除了对救人者造成不公,制造公平焦虑,也是破坏这种热情,见义勇为是好事也提倡大家去做,但是我们不可以抢别人的功劳,这对别人也不公平,做到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可以了。
难道为了营造自己在民众心中的好形象,提高自己的政绩,就可以虚报实情,将功劳往自己身上揽?做人的基本诚信还是必须要有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是谁做的大家都看得到。
就是四川泸州某社区发生了一起群众下水救人的感人事迹,但媒体报道的却是根本没有下水的社区书记救的人。
村民救人遭社区书记抢功,有一个地方的校车翻进了水里,后来有几个年轻人抢救孩子和司机,做好人好事,最后功劳却被社会书抢去了!
其实主要是这个社区书记想要升职,所以就把村民的功劳落在了自己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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