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26 11:58:43文/陶凯月马关条约是在1895年4月17日签订不平等条约。主要是让承认朝鲜的独立自主,废绝中朝宗藩关系;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曰本等。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1.中国承认朝鲜的独立自主,废绝中朝宗藩关系。
2.中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曰本。
3.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二万万两)。
4.中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5.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马关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总之,《马关条约》使中国面临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对远东局势来说,《马关条约》掀起了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狂潮,加剧了帝国主义列强在远东的争夺,三国干涉还辽事件明显地反映了列强在侵华问题上既相互勾结又相互争斗。
对日本而言,通过《马关条约》得到巨额赔款和台湾等战略要地,不仅促进了本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便利了日本对远东地区的进一步侵略,使日本一跃成为亚洲唯一的新兴资本主义强国。
标签:马关条约,签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