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铁道部建国以来的12任部长中,刘志军主政8年来成就最大,特别是彻底颠覆了几十年一贯制的受“穷过渡”思想影响的铁路建设理念和设计理念,这一点是极具开创性,富有划时代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2003年,刘志军接替傅志寰成为铁道部部长,旋即提出了铁路“跨越式发展”的总体思路。铁路机车技术发展路线随即也发生根本性转变--自主化道路被引进实现国产化道路所取代。
以最快的速度发展高铁客运专线网是刘志军的战略,刘从中央要来了政策和钱,执行者则是张曙光,二人的胆量和魄力确非常人能及,在短短五年里实现了铁路运营里程翻一番,最高时速350公里,这在国内国外都没有先例。
高铁开通后,不仅给老百姓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更是有很大的拉动作用。
在刘志军担任铁道部长的八年间【2003年-2011年】,一直主导“跨越式发展”的“刘跨越”共修建了1.8万公里铁路,其中投入运营的高铁里程为8358公里,目前在建和规划中的铁路3万公里,其中高铁1.3万公里。
2010年12月3日,京沪高铁枣庄至蚌埠间的先导段联调联试和综合试验中,CRH380AL“和谐号”高速动车组最高运行时速达到486.1公里。当时刘志军亲自试乘,并在驾驶室督阵,要求列车驾驶员冲到极限速度并长时间保持。
扩展资料: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
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013年全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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