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即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
记者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请两位专家就“省直管县”财政改革阐述观点。
政府财政层级“简五成三”
记者:财政部近日提出,到2012年底前将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这项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贾康:我国是世界上政府层...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即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
是指为了缓解县级财政困难,解决政府预算级次过多等问题,在现行行政体制与法律框架内,省级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的一种财政管理方式。由于各地具体情况差异较大,“省直管县”的类型也不尽相同,有些地区在财政体制、转移支付、财政结算、收入报解、资金调度、债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全面实行省对县直接管理;有些地区主要在补助资金分配和资金调度等方面实行省对县的直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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