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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是万历皇帝第三子,母亲郑贵妃。万历的皇后姓王,但没有生育一男半女。一次万历一时兴起,“宠幸”了一个宫女,便有了长子朱常洛。按当年朱元璋立下的“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和“东宫不待嫡,元子不并封”的继承法,身为长子的朱常洛是理所当然的太子。但一则由于万历对郑贵妃的宠爱,二则由于朱常洛的母亲只是个一般宫女,万历迟迟不肯立朱常洛为太子。他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立心爱的女人郑贵妃所生的皇三子朱常洵为太子。万历这种不顾祖制的行径,遭到了多数正直大臣的批评。尽管万历曾“一怒而斥谏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骇叹”,但前仆后继的批评者依然络绎不绝。最后万历敌不过大臣们的口水仗,他终于明白,尽管贵为天子,却不能随心所欲地立一个接班人,只得接受祖制的安排,立长子朱常洛为太子。这就是后来的明光宗,即熹宗、思宗之父。
眼看到手的皇位就这么跑了,所以万历对这个儿子也做出了相应的补偿。
万历二十九年,明神宗封此爱子为福王。朱常洵结婚,费用高达三十万金。并在洛阳修建王府,此王府超出一般王府十倍的花费。亿万钱财,皆入福王藩邸,神宗皇帝一次就赐田四万余顷。可以说河南大部分土地全都进入他的名下,崇祯即位后,因这位福王是帝室尊属,对他也是礼敬三分。
这位重达三百斤的王爷,终日闭门畅饮,终日花天酒地。河南连年遭受旱蝗大灾,饥民相食,福王不闻不问,仍照旧收敛赋税。洛阳军民纷纷怒言:“洛阳王府富于皇宫,神宗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却让我们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贼手,何其不公!”当时退养在家的明朝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入王福府,劝朱常洵开府库赈济饥民。福王与其父明神宗一样,嗜财如命,根本不听,这就决定了他极其悲惨的命运。
崇祯十四年(1641年)春正月十九日,李自成率农民军进攻洛阳。不少士兵饿的发慌,边开城投降。
李自成冲进福王府邸,在宏伟壮丽的飞檐红墙映衬下,王府中堂广场尤显平阔。人声鼎沸中,烈焰腾腾,珍稀香木制成的无数王府家俱皆成为柴木,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奇香扑鼻。
熊熊烈焰中,最骇人心目的景象是,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整只梅花鹿以外,还有一个光头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里面,他盲人游泳一样瞎扑腾,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边嚎边叫,好不凄惨。其间,大胖人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已经微微烧开的热水中“游泳”。
锅中被剥光剃毛干净的巨胖,不是什么寺中和尚,也不是在表演什么“绝世武功”。此人乃明朝当今皇上崇祯皇帝的亲叔父、明神宗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大锅周围兴高采烈围观的人,乃李自成手下农民军,他们正在欣赏的“活物”,正是马上要享受大餐的一味主菜――“福禄(鹿)宴”中的“福”菜。 一个时辰过后,煮得烂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数只锅中的梅花鹿已经被几千兵士吃入腹内,成为大家的美味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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