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医院
凡妊娠10~13周,要求终止妊娠或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宜妊娠或其他流产方法失败者。
一般是用钳夹和负压吸引结合的手术方法终止妊娠,钳刮范围一般主张在14周之内,近年来由于米非司酮,前列醇素等的临床应用,钳刮术逐渐被药物引产所代替。
(1)适应证
①凡妊娠10~13周,要求终止妊娠或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宜妊娠者;
②其他流产方法失败者。
(2)禁忌证
①各种疾病的急性期阶段;
②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急性化脓性宫颈炎或亚急性宫颈炎,急慢性盆腔炎、性传播疾病等,经治疗后再手术;
③全身一般情况不良不能胜任手术者,经治疗好转后,可以考虑住院手术;
④术前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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