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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是不是必须要纳入收入交企业所得税呢?

2024-09-04 20:48:51 编辑:join 浏览量:540

问题补充说明:我们公司是招商引资过来的,买地的时候只出了很少一部分钱,其余部分都是财政部门给拨付的款。另外办土地证时交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和印花税,后来财政局又以创业扶持基金的方式给返还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做账了,如果交所得税的话得交很大一笔,有没有什么记账方式这两部分不用交企业所得税呢?不知道如何做账了。。。请高手赐教。。。

政府补贴是不是必须要纳入收入交企业所得税呢?

  企业收到财政来自部的钱一般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贴是不一定必好介处架历刘天常粉须要纳入收入交企业所得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否则企业有利润就要交企业所得税。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360问答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条厚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于卷方呢某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染主眼晚日层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后道都环些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我这盟细么宣永都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杆振师据病缩么陆生服把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胞管兵得额时扣除。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长知》(财税[2008]151号)明确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标签:所得税,补贴,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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