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之问问>百科问答>张献忠屠川的历史真相是什么?

张献忠屠川的历史真相是什么?

2023-07-31 02:18:07 编辑:join 浏览量:586

张献忠屠川的历史真相是什么?

张献忠屠川也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明史流寇传》对张献忠屠川的记载可谓是触目惊心:

“献忠黄面长身虎颔,人号黄虎。性狡谲,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诡开科取士,集于青羊宫,尽杀之,笔墨成丘冢。坑成都民于中园。杀各卫籍军九十八万。又遣四将军分屠各府县,名草杀。伪官朝会拜伏,呼獒数十下殿,獒所嗅者,引出斩之,名天杀。又创生剥皮法,皮未去而先绝者,刑者抵死。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贼将有不忍至缢死者。伪都督张君用、王明等数十人,皆坐杀人少,剥皮死,并屠其家......当是时,曾英、李占春、于大海、王祥、杨展、曹勋等议兵并起,故献忠诛杀益毒。川中民尽,乃谋窥西安。”

在青羊宫屠杀读书人,把投降的98万明军全部杀光,屠戮各州各县,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就是还杀自己的官员,最后才四川屠杀了六万万人(六亿)。

......

其实吧,从前还真有人把“六万万”这个数字当真了,还有人说这个六万万实际上指的是六十万,我这里没有细究,但是你往前看,前文已经说了“杀各卫籍军九十八万”,仅仅被屠杀的四川明朝军人的人数就已经将近一百万,所以哪怕这个“六万万”不是六亿,作者想表达的意思也绝对不会是“张献忠在四川屠杀了六十万人”,所以我个人认为这里单从表达的角度来看,《明史》的编纂者就是想表达“张献忠在四川屠杀了六亿人”。

但毫无疑问,《明史》这种说法就是夸大其词而已,明末清初中国人口也就是一亿到两亿之间,八大王再疯狂,他老人家又怎么在四川变出六亿人?但是这些话也未必就是污蔑,“夸张”这种表达手法在中国古代一向是非常盛行的,比如“后金八旗军在萨尔浒大破明军四十七万”,而参战明军只有七万不到,把明军说成“四十七万”是清朝官方为了突出努尔哈赤的武功。同样,清国史官说“张献忠屠杀了六万万人”是为了突出张献忠的残暴,以显示清国“取得天下,伐暴救民(指带清王师在四川“民贼相混,玉石俱焚,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妇”在云南“被杀死、拷烙死者堆满道路,周围数百余里杳无人烟。真使贾生无从痛哭,郑图不能尽绘。职不知滇民何至如此其极也。”)”的合理性。

其实上面句话和其他的一些关于“张献忠屠川”论述的问题在于把“四川人口在明末清初锐减”的责任一股脑地扣给张献忠,这当然是胡说八道,上面那段明史的话也说了“曾英、李占春、于大海、王祥、杨展、曹勋等议兵并起,故献忠诛杀益毒。川中民尽,乃谋窥西安。”这些家伙的活动区域也基本都在四川境内,如果把四川人口锐减的大锅全扣给张献忠,那也有失公正。

算了,咱们还是先来看一看,张献忠在四川的所作所为吧。

“(崇祯)十七年春陷夔州,至万县,水涨,留屯三月。已,破涪州,败守道刘麟长、总兵曾英兵。进陷佛图关。破重庆,瑞王常浩遇害...... 遂进陷成都,蜀王至澍率妃、夫人以下投于井,巡抚龙文光被杀。是时我大清兵已定京师,李自成遁归西安。南京诸臣尊立福王,命故大学士王应熊督川、湖军事,兵力弱,不能讨贼。献忠遂僭号大西国王,改元大顺,冬十一月庚寅,即伪位,以蜀王府为宫,名成都曰西京。用汪兆麟为左丞相,严锡命为右丞相。设六部五军都督府等官,王国麟、江鼎镇、龚完敬等为尚书。养子孙可望、艾能奇、刘文秀、李定国等皆为将军,赐姓张氏,分徇诸府州县,悉陷之。保宁、顺庆先已降自成,置官吏,献忠悉逐去。自成发兵攻,不克,遂据有全蜀。惟遵义一郡及黎州土司马金坚不下。”

也就是说张献忠正式占据四川的时候已经是崇祯十七年的春天了,到张献忠大西政权大顺三年(公元1647年)1月2日,与清军的作战中被射死,在四川大约呆了两年多。刚刚攻克成都的时候,张献忠“张能奇马化龙、马元利等十余人,皆养子也。献贼欲尽杀城中人,(李)定国流涕苦谏乃止。列兵于道,过民其中,壮男少妇皆入营,巷市一空。”其他史书也有类似记载“”献贼欲屠成都民,轶其名谏曰:“其名等随王多年,身经数百战,所得之地即行杀戮,不留尺寸以作根本。士民既杀,地方取之何用?苟不修王业,将士随王亦无益矣。必欲屠民,其名愿刎颈以代民死。”由是马元利、李定国、孙可望、张能奇、白文选、张化能、刘文秀、张能第等,皆俯伏流涕谏,乃止。”刚刚入城就想屠城。

不久就发生了青羊宫屠杀士子事件 “朝天关逻者获成都诸生颜天汉等通闯贼书,怒,诡称开科,不就试者,诛及里甲。既至,尽杀之青羊宫,凡二万余;积笔砚如丘陵。邛州有不至者,屠其城。杀诸生不已,又杀民,十八一缚,驱至中园坑之,妇人淫已即杀,日厉刀。”当然,这里和明史不同的就是这里的张献忠是发现了成都有读书人内通李自成,所以才进行屠杀,按照明史的记载张献忠就像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是为了杀人而杀人。

接下来就是张献忠成名(指在现在网络上)时刻“(张献忠)诈其众日:有天书夜坠庭中,上帝命剿绝蜀人,违者有重谴。与汪兆麟谋,遣张能奇、马元利等分屠郡邑官民,搜岩洞,发窟室。登高以望,兵既过之地有炊烟,杀其屠人者。贼党不忍其酷,或自杀。”部下士兵都有人不愿意继续杀人,但不杀人就会被张献忠杀,所以干脆就自己解决了。

“伐术造船数千,由山路拽入水,或数十里或百里,稍怠者立死。有合营犯法,装大舰溺之江中,人不堪其酷,虽左右亲信,心皆不附。”

“涸锦江更凿而深之,集民间宝物实其中,覆以土石,与江底平,决水使流,名日:“锢金 ,欲使后人不得发。殿既焚,碎其砌,屋既毁,填其井,人既尽杀,又杀牛犬,并捕猫搜鼠杀之。”

不得不说,献忠是真的魔怔。但是要往下面看,问题就又来了“(张献忠)左右有讽事小儿数千,夜则周行街巷,听人语,犯者白垩识其门,黎明收之。委巷有为俚语日:“张家长、 李家短,”收之,献忠笑日:“此吾家胜自成之谶也” ,释之。”就是说老张养了一堆打小报告的,但是.... 你既然都“坑成都民于中园”,那又为什么还要“讽事小儿数千,夜则周行街巷,听人语,犯者白垩识其门,黎明收之”?不都被张献忠屠戮已空了吗?

之前还有“诸门设官以讥诃出入。为保甲法甚严,民出城者报姓名、以某事出、约某日归,合符验而入,人或逾数、归或失期者,十家并斩。禁其下勿得触讳,凡郡邑人物有犯必改,硨字亦鑱立死围。”您人不是都死光了?之前还要“殿既焚,碎其砌,屋既毁,填其井,人既尽杀,又杀牛犬,并捕猫搜鼠杀之。”人都杀光了,还搞什么“保甲法”?

等到1646年九月份“献贼又欲屠蜀人之为兵者。其将刘进忠守广元,多统蜀兵,将执而坑其众,一军闻之皆逃。进忠降肃王于汉中。”其他史料则大致如此说“刘进忠劝谏张献忠不要滥杀无辜,结果张献忠生疑,不久刘进忠被迫降清”。

其实纵观手头上的有关的张献忠资料,我个人觉得很明显有些是夸大其词的,比如“坑杀成都民众”,你既然都坑杀了,怎么还会出现“各城门设一兵部,二部督、千人为门军,出人挂号按验,倘违期及姓名异者,连坐十家俱死。别罪轻重,轻者割耳、劓鼻、断手足;次重斩首;再重凌迟,或当磔...... 三五百刀之刑,数满者辄舍之;极重者剥皮实草。有不降顺报城门,守门者即发贼兵屠其地。太慈寺僧众常千余,因匿蜀王,”

所以说我个人认为,张献忠实际上在四川实行的是暴政,以极其残酷的手段镇压反对者,而不是无差别屠杀政策,比如“巴州士民因献忠所设巴州伪官虐民,民间另举都归极者诣献忠,愿守州城。献贼授以伪副将,使守城”,按《流寇传》中张献忠的魔怔程度,早就发兵屠巴州了。其屠杀政策主要是对于起义反抗者,比如“十月,峨眉义兵起,伪令胡銮奔成都告变,云“蛾边平彝三堡联络归化、八里及万年寺僧,招募土人,约二万余,称兵梗化,特赴关奏闻”。献忠遣伪总兵欧阳柄及义兵战于峨眉纸钱街,尸骸枕藉;义兵败奔万年寺。柄纵兵肆戮...... 十一月献忠调柄回成都,留贼兵剿峨眉、夹江诸县。夹江县令王忿贼戮眉,纠合里义兵,通万年寺僧俗协力讨贼,立信炮相救援,自后贼数被戮杀,乃不敢出,逃归成都。向非王县令倡义,嘉、眉诸色无噍类矣。”

张献忠的暴政自然引起了人民的反抗,于是不到三年的时间大西政权占据的四川就四处起义,明军也不断反攻,于是张献忠愈加仇视川人“是日,闻张广才被李占春、余大海等所破,广才死江中,曾英威声益振,川东悉皆响应。由是献贼图霸之心尽隳,剿民之心愈切。每所在义兵杀官据七。献贼笑曰:“是惟尽诛之,始不起义尔。”于是川人愈加反抗,张献忠的手段愈加残酷,甚至屠杀新归附的士兵,最终整个大西政权就这么崩溃了。

所以,张献忠实际上是一个非常拙劣的统治者,他的暴政让他短暂的政权陷入了血腥的恶行循环之中,杀明朝官员,杀明朝宗室,杀老百姓,杀自己的官员,最后屠自己的军队,就是“看谁都像反贼”。而他的死亡实际上给了大西军在明末乱世中生存下去的机会。

张献忠死后“献贼女婿汪兆麟,桐城辛未进士国士之季弟。辛巳献贼攻桐城掠得之,时年十九。献贼无子,唯一女以配兆麟,亲信威权,冠于诸贼。凡献贼剥皮、剖腹、抽筋、剔骨、锯解、斧斯诸恶毒之刑,皆兆麟导为之,所杀以万计。贼党久积恨,献贼既死,众生割兆麟啖。”可见大西军上下对于张献忠的混乱统治的愤恨,汪兆麟,不过是个背锅的而已。

标签:屠川,真相,张献忠

版权声明:文章由 知之问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zhzhwenwen.com/answer/192407.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