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572
批准日期:2010-09-20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克
储存:密封。
有效期:24个月
相关疾病: 急性扁桃体炎、 扁桃体炎、 舌扁桃体炎、 咽喉部肿瘤、 咽喉烧伤及化学伤、 咽喉部外伤、 耳鼻咽喉创伤、 慢性舌扁桃体炎、 慢性扁桃体炎、 急性舌扁桃体炎、 细菌性咽扁桃体炎、 急性化脓性腭扁桃体炎、
【成分】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
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禁忌】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并肝并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特殊人群】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存储方法】密封。
【生产信息】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标签:板蓝根,颗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