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数总和法就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作为折旧基数,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各期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当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5+4+3+2+1=15
第五年(200000-800)*5/15=66400
第四年 (200000-800)*4/15=53120
第三年(200000-800)*3/15=39840
第二年(200000-800)*2/15=26560
第一年(200000-800)*1/15=13280年数总和法又称总和年限法、折旧年限积数法、年数比率法、级数递减法或年限合计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一种。
年数总和法的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固定资产: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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