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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立国之本,我国的立国之本是

2023-05-29 16:16:26 编辑:join 浏览量:649

什么是立国之本,我国的立国之本是

我国的立国之本是 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

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

唐太宗李世民说过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历史的经验教训是后人学习的教科书,可以预防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最大优化,最小损失

历史上的人或事带来的影响,让人思考,不重蹈覆辙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读历史就是读人心。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有三种回答:  (一)政治的立国之本  按18大新党章的提法,“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  同时要注意把所谓立国之本放在宽广的语言环境中,避免单打一: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二)社会发展的立国之本  即人民教育家陶行知提出的教育是立国之本。历来有主要领导人就此作出的阐述。  应该看到,教育是立国之本,基础科学、中小学教育必须加以重视,这不只是为了今天,更重要的是为了明天。-《邓 颖 超文集》355页  教育作为国家发展的基石,事关民族兴旺、人民福祉和国家未来,是百年大计、千秋工程。—《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若干重大问题 温 嘉 宝(二○○八年十一月一日)》  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政府工作报告 温(二○○七年三月五日)》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要实现全面繁荣和进步,教育是基石,科技是关键。—《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温(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三)总体的立国之本  国家三大要素——土地、人民、主权,此三大要素必须同时存在。其中土地是被动要素,主权的能动性极为有限,人民居于最活跃地位,因此说人民是立国之本。由此派生出其它提法,如民生是立国之本。  如果是考试答卷,(一)能得分。必须可到它的语义、语境局限性,以及不具有普遍意义的属性。30多年争议的焦点,在于能不能拿意识形态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历史唯物主义中观念究竟应该居于什么地位,能不能拿精神创造精神、精神创造物质,为什么中国古人说的国本、本固邦宁多指农业。  

一些国家政府根据自己的资源状况,为促进和确保经济发展而把外贸放在最重要地位的经济发...指导、鼓励或控制日本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等。贸易立国战略解决了日本的资源问题,确保了日本经济的发展和日本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请采纳 谢谢!!!

一部分人认为日本人口多、资源少、生活水平低,国内市场有限,必须把日本经济的自立与发展问题放在世界范围内进行解决。由此,必须大力发展工业,扩大出口,以作为进口粮食和其它物资的代价。这一主张被称为“贸易主义”。这两种对立的争论引起了日本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基本采纳了后者的观点,于1949年9 月公布实行的《经济复兴五年计划》中确定了贸易立国的经济发展战略。

简单来说,就是一些国家政府在制定国家的发展战略时,为促进和确保经济发展而把对外贸易放在最重要地位。

《春秋》《春秋》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共三十五卷,在四库全书中列为经部。记述范围从公元前722(鲁隐公元年)至公元前468(鲁哀公二十七年)。《春秋》,即《春秋经》,又称《麟经》或《麟史》,中国古代儒家典籍“六经”之一。也是周朝时期鲁国的国史,现存版本由孔子修订而成,它还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共三十五卷,是儒家经典之一且为十三经中篇幅最长的,在四库全书中列为经部。记述范围从公元前722(鲁隐公元年)至公元前468(鲁哀公二十七年)。在每一季的开始,一般要写“春”到“冬”四季的季节。古时历法先有春秋,后分冬夏二时。因此把国史记载叫做《春秋》,这可能是“春秋”作为史书名的来由。现存《春秋》,从鲁隐公记述到鲁哀公,历十二代君主,计二百四十四年(依《公羊传》和《谷梁传》载至哀公十四年止,为二百四十二年,《左传》多二年),它基本上是鲁国史书的原文。相传《春秋》之书出于孔子之手,旧时有“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之说。但后世亦有不同说法,清人袁谷芳《春秋书法论》说:《春秋》者,鲁史也。鲁史氏书之,孔子录而藏之,以传信于后世者也。石韫玉《独学庐初稿?春秋论》也说:《春秋》者,鲁史之旧文也。《春秋》共十二公之事,历二百四十年之久,秉笔而书者必更数十人。此数十人者,家自为师,人自为学,则其书法,岂能尽同?虽然春秋之作者有争议,但其经过孔子之手修而改之,则无大异。事实上,春秋作为一鲁国的史书,其作用早已超出史书范围,春秋用词遣句“字字针砭”成为独特的文风,被称为春秋笔法,为历代文代史家奉为经典。《春秋》所记,是二百四十多年的春秋各国大事,现所存全文,不过一万六千多字,但据曹魏时的张晏和晚唐时人徐彦引《春秋说》,都说是一万八千字(张说见《史记?太史公自序?集解》引,徐说见《公羊传?昭公十二年疏》引),可见《春秋》原文,从三国以后脱露了一千多字。很多大事漏记。

《汉书》《汉书》又称《前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西汉的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0年的史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东汉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西汉的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0年的史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它把《史记》的“本纪”省称“纪“,“列传”省称“传”,“书”改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常常移用《史记》。但由于作者思想境界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易。《汉书》新增加了《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艺文志》。《刑法志》第一次系统地叙述了法律制度的沿革和一些具体的律令规定。《地理志》记录了当时的郡国行政区划、历史沿革和户口数字,有关各地物产、经济发展状况、民情风俗的记载更加引人注目。《艺文志》考证了各种学术别派的源流,记录了存世的书籍,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图书目录。《食货志》是由《平准书》演变来的,但内容更加丰富了。它有上下两卷,上卷谈“食”,即农业经济状况;下卷论“货”,即商业和货币的情况,是当时的经济专篇。《汉书》八表中有一篇《古今人表》,从太昊帝记到吴广,有“古”而无“今”,因此引起了后人的讥责。后人非常推崇《汉书》的《百官公卿表》,这篇表首先讲述了秦汉分官设职的情况,各种官职的权限和俸禄的数量,然后用分为十四级、三十四官格的简表,记录汉代公卿大臣的升降迁免。它篇幅不多,却把当时的官僚制度和官僚的变迁清清楚楚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这集中反映了两人的思想分歧。所谓“圣人”,就是孔子。司马迁不完全以孔子思想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正是值得肯定的。而班固的见识却不及司马迁。从司马迁到班固的这一变化,反映了东汉时期儒家思想作为封建正统思想,已在史学领域立稳了脚根。《汉书》喜用古字古词,比较难读。

法医学《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作者是南宋的宋慈。本书是中国现存第一部系统论述古代司法检验之专著,后世法医著作,大多以此为蓝本,内记人体解剖、尸体检查、现场勘察、死伤原因鉴定及急救、解毒等内容,深受世界法医界重视。《洗冤集录》,法医著作,又名《洗冤录》、《宋提刑洗冤集录》,4卷。南宋宋慈(惠父)著,成于淳祐七年(1247年)。全书由检验总说、验伤、验尸、辨伤、检骨等53项内容所组成;并对犯罪、犯罪侦察、保辜等有关断案、法吏检验格式程序等,亦详加论述。本书内容丰富,见解精湛,虽间有论析欠当之处,但绝大部分内容源于实践经验,是中国较早、较完整的法医学专书。本书问世后“官司检验奉为金科玉律”,“入官佐幕无不肄习”。凡“士君子学古入官,听讼决狱,皆奉《洗冤集录》为圭臬”。本书是中国现存第一部系统论述古代司法检验之专著,后世诸法医著作多以本书为蓝本,或加注释,或予以增补,并对世界法医学的发展有过巨大贡献,曾先后译成荷兰、英、法、德等国文字。深受世界法医界重视。全书共53条。卷一为检尸法令、检复总说和疑难杂说(上);卷二为疑难杂说(下)和检尸的顺序、方法,其中包括初复检、验尸、妇人及小儿尸、尸体的四时变动、验未埋葬尸、坏烂尸和无凭检验等;卷三为验骨、论沿身骨脉及要害处、自缢、被打勒死假作自缢死及溺死;卷四为各种死因的鉴别,其中包括验他物及手足伤致死、自刑、杀伤致死、汤泼致死、火烧致死、服毒致死、病死等;卷五主要介绍各种死因鉴别,其中包括验罪囚死、受杖致死、跌死、塌压死、雷震死、虎咬死、蛇虫伤致死、酒食醉饱致死、醉饱后踏死、发掘棺木验尸以及辟秽方、救死方等。本书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强调检尸官吏仵作的职责、道德、必备技能和注意事项,如验官赴命案地检尸,切须注意勿骚扰乡众;检官接案后,不可接见在近官员、秀才、术人、僧道等,以防奸欺;验官遇夜住宿,须问清是否死者家属。书中特别提醒验官须提防下属吏作敷衍塞责,贪利作假;还规定验尸程序和文字记录要求;系统阐述尸体检查方法和在各种死亡条件下的检查所得,对案情的正确判定颇有影响,尤其着重指出与审案有重大关系的生前或死后损伤的皮肤、肌肉、骨骼特征合鉴别要点,焚死和焚尸、自缢和勒死的区别。并要求验官和仵作先细看顶心发际、耳窍、鼻孔、喉内、粪门、产门等人体隐蔽处,以防暗插针签之类。对机械性窒息死亡,分自缢、勒死、溺死和外物塞口鼻死四种。还记述自缢致死的绳套有活套头、死套头、单系十字和缠绕系的不同,认为“八字不交”是自缢索沟最重要的特征。又指出牙齿出血也是鉴别窒息死亡的征象。针对四季不同气温、湿度和死亡时间长短等条件,分别细述尸体腐败的程度以及腐尸的性状、腐尸和常尸的区别。书中虽未提“尸斑”名称,但对尸斑发生特征和分布部位有正确描述。还多处记载近似现代检尸的规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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