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文的语言特点
说明文的性质决定了它的语言特杂假式兴色:准确、简洁、通俗。
⑴准确:要求在用词上、运用专业术语时必须恰当、准确;在句法上,对定语、尼父规先状语、补语等句法成分的使用和搭配上必须周密和严谨来自;在句式上,根据不同的文章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既不要一味地使用冗长的复杂句子,也不要过多使用短小的句子;要尽量少用或不用省略句;在逻辑上,要严密、合理,条理清楚;在句群上,要注意内在的逻辑性和层次性;在表述上,要注重科学性,实事求是,既不要夸张,也不要含糊其辞。
⑵简洁:要言简意赅,不拖沓,无赘余;但言简意赅并不是要求一味地使用短小精悍的句子,因为有些定义是需要严密的逻辑和严格的限制的。简洁的关键是符合内容的表达,说清即可。
⑶通俗:要求浅显易懂,力求避免晦涩、艰深的词语,对一些专业术语尽可能将其转化为易懂的常用的词语,但也不可为了通俗性而损害了文章内容的科学性。
⑷此外,在文艺性的说明文中,为增强文章可读性和生动性,可以适当运用一些修辞手法进行描述,比如比喻、设问、排比、对偶、拟人等。但其目的不在于抒发感情,而在于增加文章的生动性和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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