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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山西王家岭煤矿“3·28”特大透水事故案的判决书

2023-04-04 13:46:55 编辑:join 浏览量:620

求山西王家岭煤矿“3·28”特大透水事故案的判决书

本报临汾4月22日电 (记者 陈 伟 通讯员 王军生 连东峰)4月21日至22日,山西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煤矿“3·28”特别重大透水责任事故系列案件,在山西省乡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乡宁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王家岭煤矿属于基建矿,建设单位为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区建设指挥部,施工单位为中煤一建公司六十三处工程处,监理单位为北京康迪监理公司,井下物探单位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2010年3月28日13时12分许,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碟子沟项目部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与附近小煤窑老空积水导通发生透水,造成153人被困井下。经全力抢救,115人获救(均受伤),3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经国务院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矿“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组技术组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通老空积水,造成+583.168m标高以下的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该起事故为一起责任事故。 被告人姜世杰,负责中煤一建六十三处碟子沟项目部安全生产及防治水全面工作。被告人曹奎兴,作为中煤一建六十三处碟子沟项目部生产副经理,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被告人张军伟,分管碟子沟项目部技术及防治水工作。被告人常世坤,负责碟子沟项目部安全生产方面及防治水工作。被告人邹达山,作为碟子沟项目部地质水文负责人,负责水文地质及钻探工作。被告人吴东红,作为王家岭矿区建设指挥部工程技术部地质工程师,负责矿井地质勘察、地质资料的搜集整理及防治水乎乎工作中“水害预报”的审核。被告人贾剑勇,作为王家岭矿区建设指挥部工程技术部部长,负责工程技术部全面工作及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被告人葛廷福,作为王家岭项目监理处碟子沟项目监理部矿建总监代表,负责监理矿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及防治水工作。被告人王益,作为西安研究院电法勘探研究所驻王家岭煤矿碟子沟项目部现场物探技术负责人,负责使用井下电法超前探测法和瑞雷波超前探测法对王家嫌顷首岭煤矿“二、三期工程”进行探测。 检察院指控,以上9名被告人作为中煤一建六十三处碟子沟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201盘区三维地震勘探未完成,井田范围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情况下,违反《煤矿防治水规定》进行采掘施工。在收到3月24日电法超前探测成果表芹数及水害预报后,对成果表标注发现20101工作面回风巷口往西770米、798米、833米处三处异常没有认真分析研究,未安排对异常点进行钻探验证。2010年3月28日10时30分,在20101回风巷工作面后方7至8米处巷道煤壁发现有出水现象(透水征兆),没有及时作出全面停止施工、撤出作业人员的果断措施,最终导致井下透水事故的发生。 上述9名被告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造成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是这个吗?

标签:王家岭,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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