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法系一般指英美法系,是360问答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英国从11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背露创油难四优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制掉每识话季突度以及仿效英国的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新西兰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
扩展资料:
英美法系特点:
1、从法律渊源传统来看,英美法系具有判例传统,判例法为其正式法律渊源,即上级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有约束力。
2、从法典编纂传统来看,英美法系一般不倾向法典形式,其制定活处普法一般是单行的法律和法规。当代英美法系虽然学习借鉴了大陆法系制定法传统,但也大都是对其判例的汇集和修订。
3、从法律结构传统来看,英美法系的基本结构是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
4、从法律适用谁诉做越套需运传统来看,英美法系法官在确定依杆磁苗弱认跳担事实之后,首先考虑的是以往类似案件的判例。
参考资料来源:
标签:海洋法
版权声明:文章由 知之问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zhzhwenwen.com/life/3405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