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于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是一起发生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天津港爆炸25名消防员牺牲,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接到报警电话立刻进入了战斗状态,五大队在值的25名官兵全体出动,最先一批到达事故现场。然而他们的生命却永远留在了这片火场;
2、实际这次大爆炸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
3、事发地点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位于北纬39°02′22.98″,东经117°44′11.64″)运抵区(“待申报装船出口货物运抵区”的简称,属于海关监管场所,用金属栅栏与外界隔离。由经营企业申请设立,海关批准,主要用于出口集装箱货物的运抵和报关监管)...
1、主要是某国际物流公司在港区内存放了危险物质。天津爆炸案在当时影响很大,国家领导人和国务院都高度重视该爆炸背后的真实原因,经过多方面证实,主要是某国际物流公司在港区内存放了危险物质,这些危险物质的存放是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本次事故中爆炸总能量约为450吨TNT当量;
2、调查组查明,最终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3、调查组同时认定,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天津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和国土、市场和质检、海事、公安以及滨海新区环保、行政审批等部门单位,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未认真履行职责,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有些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
4、警钟长鸣,天津滨海新区大爆炸,以鲜血淋漓的事实,给社会各界敲响了有关消防安全的警钟。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做出重要指示,他表示,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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