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品种都有最高开仓手数限制,自2013年3月12日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标准调整为: (一)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600手; (二)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
标签:持仓,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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