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又称正当防卫。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一、起因条件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一般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也包括一些侵害人身财产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握悄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
二、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
三、主观条件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培启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
扩展资料: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无限正当防卫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配皮如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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