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国家是最基本的国际法主体。
(1)国家是国际关系的主角和最基本的行为体。作为最基本的政治单元,当代国家仍然是社会资源与价值的主要分配者,是社会生产与生活的主要管理者,是社会秩原毛坐风该倒序的主要保障者。升资界冷针迅城项都国家依据法律和各项制度,通过烈早海举自身的机构去组织社会生来自产与再生产,保障社会秩序,提高社会福利,推动社会进步。虽然从微观上看,非国有企业、社团等发挥着重要的360问答社会管理与整合作用;从宏观上讲,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日益广泛地介入一国之内,但国家的基础作用并未丧失,其轴心案事头已口见绿地位仍是显而易见的。正如保罗·肯尼迪所说:“即使国家的自治和作用由于超国家的趋势而减棉争放参应弱,也没有出现一种足够的东西来替代它,并成为答复全球变化的关键单位。”(2)国家的不可或缺白画性不仅表现于国内事务,而且表现于国际事务。虽然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关系中异常活跃,让下作用呈扩大之势,但无逐气龙可否认的是,主权国家仍然是国际关系中最基本的行为体,主导着国际事务的处理。国家行为体的这种主导性表现为:①国家利益是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的基本动因。在人类的各种利益需要中,国家利益需要是对人类影响最大的利益需要,对国家利益的判断权衡,以实现国家利益为宗旨的对外战略与政策的制定与实讨等损致斤求施构成各国对外关系的轴心,并由此导致了国际舞台上的各种事件与关系。②国家是行为能力最强的国际关系行为体,它拥有足够的手段去履行国际法所赋予的责任与义务,独立开展各种对外活动。③国际组织的作用得日促歌著全主利称强的往往受到国家或多或少的影响。由此看来,国家作需互正探一行武对侵使为国际关系基本行为体的局面短期内很难改变。表面上,国家通过协定让渡部分主权给国际共同体并服从国际共同体路判货头飞研的某些管理,似乎国家主权真的是“有限”了。其实,国家始终是某种权力的最终拥有者,它们可以通过协定建立某个共同体,并让其拥有某些超国家的权力,然而这些国家也可以通过协定或者单方面退出某一国际共同体。这些国际共同体权力也并非是无限的,它们的某些措施甚至也只有得到主权国家认可才能得脸教行盾模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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