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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怡事件的案件沉思

2023-08-16 12:14:23 编辑:join 浏览量:559

李思怡事件的案件沉思

学者的探究

作为一名研究贫困与反贫困、地区差异、收入分配问题近20年的学者,康晓光认识到,问题并不这么简单。“即使老天爷真的用雷劈死了他们,其他人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转身离去吗?”

李思怡是如何生活的?谁在关照她?那些应该关照她的人和机构都做了什么?他们对李思怡之死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到底是谁“杀死”了李思怡?

带着这样的问题,康晓光来到成都,他希望通过实地调查,得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然而康晓光的调查让人浑身发冷:在监护人不可能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偌大的中国竟然没有一个机构和个人愿意承担这份责任。她没有得到来自政府的任何救济,也没有得到来自任何团体以及各类公益组织的任何帮助。

姥爷死后,李桂芳是李思怡惟一的依靠。李桂芳没有工作,长期吸毒,还因为贩毒被判刑,案发时仍处于缓刑期。李桂芳没有工作,除了亲戚和邻居提供的零星援助,其余收入来自偷窃、贩毒以及直接或变相的卖淫。

家委会主任说,李桂芳是全小区最受排斥和鄙视的人。“她的朋友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人,她只和这些社会渣滓来往。”没有人和她来往,她也有自知之明,从来不和邻居来往。

当地民政部门以李桂芳吸毒为由拒绝给予她们母女低保待遇;妇联认为,“妇联主要任务是维护妇女的权益,儿童权益保护主要应该由共青团负责”。儿童福利院拒绝接收李思怡,因为她不是孤儿,她还有一个母亲;亲戚拒绝收养她;即使有人想收养孩子,也被她那吸毒的妈妈吓跑了。

李思怡经常被独自锁在家里,经常挨饿,小小年纪就学会隔着铁栏杆向窗外的过往邻居乞讨。法医的尸检报告也证实,李思怡“发育一般,营养较差”。人们已经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电力公司停止给她家供电。

一个三岁的幼儿在这样的生存状态中,今天不死,明天不会死吗?退一万步讲,即使她没有过早地死于饥饿,她的明天会是什么样呢?很可能会成为又一个李桂芳,继续吸毒、贩毒、偷盗、卖淫、被排斥、被蔑视、被判刑、直至死去。

网友的思索

如一位网友所说:“小思怡的事件揭示了政府职能在这个问题上的缺位。……无论是开除李桂芳的单位、多次处理李桂芳的公安机关、抓过李桂芳10次以上的派出所,还是将李桂芳判处三年缓刑的法庭,在耗费人力物力对李桂芳进行一次又一次‘处理’的时候,都没有将小思怡得不到应有的照料、急需救助的问题,放入考虑的视野。”

那几天,成都的天总是阴沉沉的,阴冷阴冷。可天气的冷,赶不上人心的冷。在政府机关,在法院,在家委会,在派出所,在李桂芳所住的小区,在宾馆的电梯里,在报亭边,在出租车里,在饭桌上,在各种场合,康晓光向各种各样的人询问同样的问题:你知道李思怡吗?对这件事你有什么感想?你打算为此做点什么?

大多数人的回答都是:有点印象,孩子死得惨,没什么打算。一些人一无所知,但也不愿意多问几句。康晓光说:“我故意提起的话题往往刚一开始就结束了。”

在青白江区团结村派出所,一个女警察检查了康晓光的证件和介绍信后,嚷嚷起来:中国科学院的管这事干什么。康晓光也生气了,大声对她说:“你管我是什么单位的干什么的,我是一个中国人想了解这件事不行吗?”

走出派出所大门时,康晓光回头看了一眼,他看到车库的房檐上刷着醒目的标语——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岁的李思怡死于饥饿,警察和政府固然有很大的责任。可是为什么就偏偏了另外一个、责任更大的人——李思怡之母李桂芳呢?如果说警察失职是导致李思怡惨剧发生的直接原因,那么,这个可恶的母亲就是惨剧的根本原因。我几乎可以说,如果李思怡的母亲李桂芳继续这样下去,吸毒,盗窃,即使李思怡不因为派出所民警失职而死,也绝不可能健康的成长!看看这个母亲做的事吧,长期不管女儿,将她反锁。为什么没人说去惩罚她呢?难道仅仅她被捕后的几句哀求就可以抵消她的一切罪过吗?

请问李桂芳的娘家住址

标签:李思怡,沉思,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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