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丢失不能补办。
虽然毕业生可以向毕业的高校申请和毕业证具有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书,但是也只能拿到毕业证明,却并不能补办毕业证书,教育部门对此曾有明文规定。
毕业证丢失后能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扩展资料:
每个学生的学位证和毕业证都有独一无二的编号,而且双证和编号有明确的对应关系。学生学历、毕业信息与双证编号是一起上传到国家学历鉴定中心的。如果毕业证丢失后能补办的话,意味着同一个编号对应着两个甚至多个毕业证书,真假难以鉴定,这样在管理上就存在着巨大的漏洞。
此外,毕业证补办还在技术和程序上存在限制,学生的毕业证丢失后,有些学校已经并入其他大学,也有的学校名已经发生改变,这种变更加大了补发毕业证的难度。同时因为高校各任校长任期有限,原来证书中必备的校长签字盖章多数已无法复制,程序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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