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医学检查的目的是保障优生优育,发现影响生育,及后代健康的严重疾病,包括: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遗传上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四、其他与婚育有关的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相应的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女性既往史、现病史、既往婚育史,与遗传相关的家族史、血缘关系以及家族近亲婚配情况、女性询问月经史等。
内科、外科、体格检查,及生殖系统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包括胸部X线片、血常规、尿常规、梅毒筛查、血清转氨酶、乙肝、血清学标志检测、艾滋病抗体初筛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滴虫及霉菌检查。
其他特殊检查,如淋病、超声、乳腺钼靶、X线片、染色体检查、宫颈细胞学等,应根据需要或者自愿原则来确定。
目前婚前检查已经不是必查项目,可以选择进行婚前检查,或者直接到体检中心进行全身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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