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十个安全生产月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1991年——2001年改为“安全生产周”),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2021年6月3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988号),要求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加强组织开展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月的反思:
“隐患治理年”不是年年都在做,可“安全生产月”每年都在搞。“隐患治理年”因为涉及到发展的经济命脉问题而最终使安全妥协于生产。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1980年开始开展的,是当时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的关怀,也是四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要忘记开展这个活动的初衷。更不要将安全生产月当作一场运动来开展,要做到实处,要有形有肉。
安全发展,国泰民安,我们要月月都安全,天天都安全,时时刻刻都安全。“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多少家庭对亲人的关切。所以我们要视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日常安全生产活动的一部分。安全生产月应是我们日常安全生产的一个缩影。只有这样,安全生产概念才能灌输进每个人的心中,安全生产活动才能融入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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