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财物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走法律程序是唯一的选择,因此女失主起诉索赔是没有任何问题,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能够给这样一桩纠纷找到相对客观的真相,毕竟在法院全面调查并得出结论以前,捡到戒指并辩称扔掉的男子存在一定嫌疑,既有可能是真正的看到没有价值而丢弃,也有可能是发现了该枚戒指的价值而据为己有,但在没有切实证据以前,任何臆测都是不成立的,所有失主走法律程序起诉对方是无可厚非的。
拾金不昧其实也是存在风险的,准确的说如果处理不慎就会招致争议甚至祸端,对该案的男主人公来说,如果捡到戒指以后选择主动交给派出所,也就不会产生这样的争议和质疑,但很可惜,其按歼猜照自己的主观认知做出了选择,因此被起诉也就无话可说。其实起诉也是对捡到戒指的这名男子最好的保护,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但如果没有权威的法律认定,仅凭双方的言语争论是无法挖出事实真相的,如果能够通过司法程序找出真相,那么无论是失主还是捡获者,都稿改尺可以从这场无休止的争论中解脱出来。
当然了,案件的审理肯定需要漫长的过程,毕竟法院工作人员也需要各方调查取证,如果没有详实的证据链条,即使做出判罚也难以服众,在这样的客观背景下,双方肯定还要想方设法的去寻求对己有利的证据,这也是案件能否最终水落石出的关键因素,毕竟在没有警方侦查的情况下,仅凭现有的证据是无法得出准确结论的,而对捡获者来说,已经坐实了自己间接造成失主的财键高务损失,这是对其最大的不利,但同样的道理,失主如何证实被扔弃的戒指就是自己所举证的高达七万余元的那枚钻戒,也是对案件审理最大的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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