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期间,是可以与家人联系的,通过部队座机或者写信。
家人可以去部队探望,特殊时期不行,但是并不提倡家人前往探望。
1.义务兵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孙租裂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2.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则闭减免学费等优待。
3.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4.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5.参观浏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型轿票乘坐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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