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的病因以及发病机制都不明确,所以对于ICP并没有有效的预防方法。
但是ICP在我国好发于长江流域,如果孕妈妈处于ICP高发地区,可根据症状、引发ICP的高危因素等,加强对此病的筛查。
孕妈妈如果有不明原因的皮肤瘙痒症状,可以到医院进行血清总胆汁酸水平测定,并动态监测血清总胆汁酸水平。
如果有发生ICP高危因素,比如双胎或多胎妊娠、有慢性肝胆疾病史、有口服避孕药史、有ICP家族史或之前有ICP病史等,建议在怀孕28-30周的时候进行血清总胆汁酸水平测定以及肝功能检查。
如果检查结果正常,可以在3-4周后复查。如果检查发现有无法解释的肝功能异常,即使血清总胆汁酸水平正常,也建议每1-2周复查1次。
如果没有ICP症状,也无发生ICP的高危因素,出于对胎儿的健康考虑,也仍然建议在怀孕32-34周的时候到医院常规检查血清总胆汁酸水平测定和肝功能。
不同孕妈妈发生ICP的危险程度不同,为了能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ICP,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做好妊娠期筛查工作,尽可能降低重度ICP发生风险以及ICP对胎儿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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