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遗体来源。
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种高尚人格的体现,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人死了之后,身体对本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无论人死后有没有灵魂,遗体捐献却都具体意义。
一方面,人死了还想着为社会为人类做贡献这本身就是一种很高的社会道德;另一方面,某些相信人死后可以通过器官的使用而使自己的生命光辉也照亮别人的生命。
更有甚者认为自己的器官进入了别人身体并发挥作用时,自己在某种意义上获得了重生,而愿意遗体捐献。当然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坏处:很多遗体捐赠者未在生前就此事与其家人达成共识,导致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遗体时因为家属的阻挠困难重重,甚至有工作人员无故被殴打的恶劣事件发生。对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很多遗体捐赠者不被家人所理解,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死后也因遗体被捐赠不能带回老家安葬。成为“孤魂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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