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
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德语:Johann Sebastian Bach,1685年3月31日~1750年7月28日),巴洛克时期的作曲家及管风琴、小提琴、大键琴演奏家,也是巴洛克音乐的集大成者。世人普遍认为其是音乐史上最重要的作曲家之一,并尊称他为“西方近代音乐之父”,他也是西方文化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和莫扎特、贝多芬齐名。
巴赫出生于神圣罗马帝国爱森纳赫的一个音乐世家,自幼即接受音乐教育。父母亡故后巴赫迁至奥尔德鲁夫由长兄扶养,生活清苦,15岁时即前往吕讷堡修习学业并自立更生。毕业后巴赫先后在阿恩施塔特和米尔豪森担任管风琴师,往后巴赫的职涯历任魏玛与克滕的宫廷乐长,以及莱比锡的教堂音乐总监。
巴赫一生多产,其作品以质量俱佳著称;除了歌剧,他几乎涉猎了当时所有的曲种,包含清唱剧、受难曲、神剧、经文歌、弥撒曲、圣咏、各种乐器的独奏曲、组曲、室内乐及协奏曲等等。尽管巴赫没有开创新风格,但他的创作广纳了德、义、法等国的音乐手法,并以娴熟的复调技巧呈现,展现了巴洛克音乐风格的精华与深奥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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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风格——
巴赫的作品深沉、悲壮、广阔、内在,充满了18世纪上半叶德国现实生活的气息。他笃信宗教,是位路德教徒。他希望他的乐曲为教会服务,大多数作品也都是宗教音乐。他的音乐体现了生活在18世纪德国普通市民的思想。
巴赫的作品含有一定的哲学伦理的意义,但他的表现形式却不是抽象的、教条的。相反,在他的作品中,哲学伦理思想是和抒情、写景紧密结合的,他虽然不像亨德尔那样大量运用造型手法,
但是为了烘托一定的内心情绪,巴赫也不避免借助于自然景物的描绘(如风吹、河流)。巴赫的音乐内容的间接性决定了他的音乐风格的版活性和综合性。巴赫的声乐风格和器乐风格之间没有截然的区别,他创造了声乐器乐综合的新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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