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历史是对我国而言不愿意提及的,因为充满屈辱,但是勇敢面对历史,从中学习到社会的落后,可以铭记教训,更有动力地发展自身实力,所以学习此时期的历史也有一定的必要性。
治外法权是这个时期的重要话题,是完全由西方列强操控,列强通过这种借口和外壳在中国大地上谋得了大量的钱财和权益,此种行为和强盗没有任何区别。然而,列强编造出来的躯壳又充满着狡猾,使得他们可以“光明正大”地掠夺。
凭不平等条约获得治外法权
1.出于赔偿需要,中方割让利益
“江上翁开门,开门向衰草”,清末的社会非常腐朽,国家的力量非常薄弱,但是它庞大的外表依然吸引着列强们前来占领。他们通过一系列行为故意引发战争,经过工业的洗礼,西方的军事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中方一直处于封闭的状态,实力已经远远落后于这些有备而来的西方人 。
不出预料的是,中方不仅在战场上失力,而且为了保护更多的土地不被外人侵占,只好签订丧尽尊严的条约。里面的内容按照列强的心愿来制定,他们可以在中国的一方土地上拥有很高的自治区。治外法权原本是国际上处于社交的需要,制定的一种特殊且必要的权力,为的是保障外交人员在出国工作时的生命安全。
但是入驻在中国的列强,却长期在中国占据一块土地,在条约的支持下,合理地拥有着土地的使用权,经济的发展权,从而实现完全的治外法权,把自己的权力放大最大化,并且对本土居民进行压制。在这片土地上,这些人可以拥有当时最优良的港口,这里进出的货物,他们有最高的指定权。
他们用本土人的土地和资源获得了大量的钱财 ,同时又用本土的劳动力帮自己完成最高成本的劳动。中国居民受到的不仅是经济上的挤压,还有身心上的压迫。
2.合法条约,心安理得
“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当殖民者通过一张纸的约定得到了好处之后,后面变本加厉。制造特殊的矛盾,让中方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同时又知道无能的管理层不会进行反抗,民众也不会同先进的武器进行争夺,所以就更加肆无忌惮的进行敲诈 。
这片土地的内里虽然走向衰落,但是它的大框架和有利的资源足以让外面的国家得到超级份额的利益。各种不平等的条约以相同的面貌出现,政府的一再忍让,让这些的面目暴露的更加彻底。沿海地区,以及地理位置优越的内陆城市经受了列强们的无情摧残。
和这些人共处一个城市内,最好的经济资源永远属于这些人,发生冲突的时候,想要找一个讲理的地方都没有。此时的法制处于混乱的局面,国家陷入前所未有的迷茫之中 。需要打破固有的制度,需要翻天覆地的改变。
列强利用租界获得权力
1.租界法院成列强庇护地
大量的工业在殖民地出现,很多西方人选择在中国的城市里居住。为了获得更好的生活保障,他们选择在环境良好的地方建造房屋,租界就是他们很好的居住场所。这样的建筑本身是不允许存在的,在别人的地盘上私自建造房屋不说,还想在这个圈圈内保持着独立的位置更是不可能的。
但是当时的中国是一片魔幻的区域, 在强势力面前,这样的地方还是顺利出现在各大城市。居住者在这片区域里享受着至高的权利,他们想要干什么没有人能够干涉,是完全独立于中国之外的土地。
为了保护同伙们在租界外的地方同样享有高高的权利,他们想办法在界内建立了法院,专门用来审理涉及西方人的案子。 有了这个“后盾”,西方人士更加横行霸道,一旦和中方人发生了冲突,而且是主动侵犯中国居民,受到本土人不满的时候,依然有恃无恐。这个法院顶着“法”的名义,但是从来不体现公平正义。
只有同双方都是西方人的时候,它的社会天枰才不会有所偏移。西方人和地方上的管理者在长期的相处中会有很大的摩擦,他们关注到了这一点,有时候就专门挑选两方之间的空子,专属法庭就是最好的钻空子能手。在这个地方审理出来的经济案件,中方是没有办法获胜的 。
长期受到租界各势力的压迫,中国人的治安环境变得比以往更加复杂。原居民不能随意涉入这片区域,尽管没有思想上的挑衅,只要身体进入这个地方,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2 .讲法之地反成法外之地
官方处于各方面的压迫不得不接受这种机构的存在,案件本身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样在中国的土地上得到更多的财富。
他们就像是一个国中国一样存在,而且要比外围的大国势力强很多。当时这种地方由不同的国家建设,各个国家的内部机构组成有所不同。相同的是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当中日战争进行的时候,这些地方依然存在。百姓已经习惯了这种地方的存在,他们有着一定的年限,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中国的强大,他们自然要退出这片区域,当时不同颜色的国旗终将会被红色所覆盖。
在后来的长期对日战争中,它依然有独立的能力,侵略的日方不能随意进攻这片区域,不能干涉西方人的生活,从中可以看出,在日本面前,它们依然具有很高的地位,在双重压迫之下,中国的路更加艰难。
在当时的中国,这些外权不受中国控制,可以很轻松地得到不应有的权利,这不是国际法的不公平,而是强和弱的无奈对抗。处于弱势的国人,面对这样的牵制只能忍气吞声。
印裔警察成治外法权之獠牙
1.列强运用社会制度缺陷,使执法之人大量横行
当建立了小范围的司法之后,执法的人成为了列强的下一个建立目标。由于进入中方的劳动力有限,列强想要找得力的执法人员是件难事。 中方人遍地都是,但是让他们被自己所用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们将印裔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
一来这些人口成本低廉可以帮助自己做好脏活累活,可以暂时地成为自己的武装力量。二来这些人和本土人没有多大的情感连接,他们大多是利益的驱使者,只要给他们钱和权,就会成为得力的助手。
这些人活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表面上做着维护社会的样子,实际上处处针对国人,目的就是让本土人从生活的细节之处忍让西方人。
当中方人触及相关利益的时候,这些所谓的“警察”就会以最快的速度出现,抓捕审问变成了他们的工作。明明身上没有国家赋予的职能,却随意地做出侵犯公民自由和生命的事情。
在当时的人们看来,他们的名称是一个贬义词,和现代意义完全相反。他们在当时是正义的破坏者,是恐慌的制造者,更是法律的践踏者,他们像恶棍一样存在,像行尸走肉一样受西方人的摆布。
2.当猛兽倒下,獠牙随之消失
西方人让一些印裔人披着狼皮装扮成羊,帮他们做了很多事情。表面上看这些事情不是他们亲自做的,实际上他们在背后享受着无尽的特殊权利。“治外法权”在他们眼中已经不需要经过双方来沟通,只需要自己搭建一套模型就可以了。
这些助手表面上看很嚣张,实则是没有内核和动力的人,一旦后面的推手倒下,他们是最先消失的一群人,会被社会打回原形,只不过是没有独立人格的人罢了。
不管是警察还是法院,它们只是西方人设置的幌子,如果将它们作为攻击目标,方向就会发生偏离,重点打击对象应当是西方势力,如何让他们望而生畏,只有通过强大自身来完成。
结语:
“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从西方列强的丑恶嘴脸中,可以看到的不仅是强弱世界里的残酷,更应明白壮大自身实力的重要性。
国家的发展需要时刻保持清醒,一旦放松就极其容易落后。而百年前的国民经历了落后的最绝望的场面,作为后代,铭记当时的教训是极为重要的任务。 另外国家的强大不是依靠一方面就能完成的,增强综合国力,各个领域齐力向前发展,才能实现真正的强大。
参考资料:
《帝国主义侵华史》
《中国文化》
《近代中国的条约制度》
《浅析鸦片战争对中国的影响》
标签:治外法权,列强,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