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是普宁市委、市政府于1990年9月批准成立的,负责主管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本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垃圾的清运,主干道乱堆乱放杂物及主干道门前的“三包”管理;负责市区主干道的洒水,市区公厕、垃圾压缩中转站(点)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各种环卫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市区建筑工程垃圾处理圾渣土的处置管理;依法实施城市环境卫生监察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除“四害”消、杀、灭等工作。
想要了解更多“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的信息,请点击: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百科
标签: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普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版权声明:文章由 知之问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zhzhwenwen.com/article/86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