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铺亦称“典当”、“当店”、“押店”。以收取动产作抵押进行放款的高利贷机构。起源于南朝时寺庙经营的当铺。历代有“质库”、“质肆”、“解库”、“长生库”等名称。清代雍正六年 (1728年) 规定,当铺营业,须向政府领取准许营业的执照,即“当帖”,并按年交税;停业时,交回当帖,即不再交税。经营典当的,称典商或当商。在官银钱号和银行设立以前,清政府国库及地方各库款项多存放典当生息,则有公典、官典之称。
想要了解更多“当铺(抵押机构、典当业的经营场所)”的信息,请点击:当铺(抵押机构、典当业的经营场所)百科
标签:当铺(抵押机构、典当业的经营场所),当铺,简介,历程
版权声明:文章由 知之问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zhzhwenwen.com/article/67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