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古代行政区域,汉语二级字,读作郡(jùn), 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郡县。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自秦代起比县大,等同于“省”下的“市”;汉代起,郡是州的下级行政单位。郡的行政长官称“太守”、“尹”、“相”等。
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汉代起,郡成为州的下级行政单位,介于州、县之间;隋朝废郡,县直隶于州;唐朝将行政区划分为道、州、县,武则天时曾改“州”为“郡”,不久又改“郡”为“州”;明清称“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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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郡(古代行政区域),释义,历史沿革,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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