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达到医保起付线
(1)治疗费10元
(2)医药费14元,都是无自付项目,即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如果达到医保起付线,按比例报销后的部分计入自付一
(3)其他门诊收费710.16元为全自付项目,即自费部分。
(4)累计医保内范围金额为468.67元,未达到北京市门诊医保报销起付线,因此无自付项目的24元不能报销,
(5)看病费用共计734.16元都是自费的。
二、达到医保起付线
(1)治疗费28元
(2)医药费174.34元,共计202.34元,都是无自付的,即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且本年度(3)累计医保内范围金额为3254.04元,已达到医保报销起付线1800元,依据北京市三甲医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70%,
(4、6)门诊医保支付金额为141.64元(202.34*70%)
(5)个人支付仅需6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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