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役权是指为了公益事业、公产利益或公众便利(以下简称公共利益)而使私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容忍某种不利益或负担,因而是公益事业、国家或公众取得一种要求相关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承受某种负担的权利。公共役权调整国家和不特定公众与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笔者认为,公共役权的上位概念为役权,包括私人役权和公共役权。
想要了解更多“公共役权”的信息,请点击:公共役权百科
标签:公共役权,役权,公共,形态
版权声明:文章由 知之问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zhzhwenwen.com/article/45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