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交巡警大队民警徐佩俊在中吴大道丽华路口,对一违法行驶农用车进行检查时,被农用车刮倒、碾压后拖行20余米,身负重伤,后被送入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经全力抢救无效,2010年2月3日 ,徐佩俊因公殉职。2011年12月9日被追授为革命烈士,追记个人二等功,荣获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014年4月2日上午,原天宁丽华岗(徐佩俊烈士生前工作的岗位)被正式命名为“佩俊岗”,“佩俊岗”正式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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