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我是2011年7月毕业的,毕业时未签就业协议(三方协议还在手里),从学校领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户口从学校转回家里时已将迁移证交给了当地派出所,现在档案和报到证在家乡人才市场。现在报了2012年的人行招考,要求具备延缓派遣资格,咨询别人说法不一,我当时就填写具备延缓资格,后来广州人行来电要求出具证明,我自己弄了个章当时应付过了(现在工作不好找,请原谅!)。请问我以后面试尤其转正的时候会被发现不具备延缓派遣资格而被拒绝吗?我又该如何弥补或者解释呢?
具备延缓派遣资格指的是:毕业时没有找到好的工作而申请的暂缓就业。意思就是办理的暂缓。
你这样的情况不是暂缓生的,档案户口都打回原籍了,在毕业时没有申请暂缓就业教动米林解友批问法木,就不是暂缓生的。
标签:人民银行,延缓,派遣
版权声明:文章由 知之问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zhzhwenwen.com/article/354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