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领导干部留置是什么意思... 领导干部留置是什么意思 展开
领民还导干部留置是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织会点怎减。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课美温线则,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的保管义务产生于留置权产生之时,但从严格意义上说,这种保管义务是留置权产生之前,债权人对该物的保管义务的延续。
因为债权人在依债权占有该物时就负有保管来自义务,当债权人行使留置权时,这种基于合同产生的保管义务就转化为基于担保物权而产生的保管义务。
保管义务贯穿于留置期振间的始终,直至留置呼村等希我管权消灭,这种物权保管义务360问答才消灭。
事实上,保管义务实际延续至留置财产交还之时,因为从留置权消灭到留置财产交还还有一定的期间,在这个短暂的期间,留置权人仍负有对留置财产的保管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派航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白翻载答查界伟减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准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三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即黑燃触政冷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连间元明声元见拉士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五十四条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女精保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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